校内各单位:
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于开展第十六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5〕309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摸排筛选。各二级单位要严格按照《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管理办法》《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选拔管理办法》(川人社规〔2022〕3号)规定的条件和标准(具体选拔条件要求可参见附件1、2),全面摸排本单位的优秀人才,切实将贡献突出,业绩、成果被同行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筛选、推荐出来。
二、报送初步推荐人选。请符合条件的人员认真填写初步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由所在单位汇总后报送。
叁、工作要求
申报人员要认真负责,确保申报信息真实、无误;各单位务必要认真审查、仔细筛选,确保申报人选符合选拔条件。本次推荐工作为预选制,推荐过程中一经发现有不符合推荐情况的,一律取消推荐资格。最终推荐人选以学校研究为准,并由人事处负责通知相关人员制备申报材料。
请将加盖公章后的《初步推荐人选汇总表》于5月16日前提交至人事处3014办公室,并将电子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沉权文时旭梅
联系方式:0818-2790069 18784840184
电子邮箱:蝉肠飞濒谤蝉肠蔼126.肠辞尘
附件:
附件1、2:选拔条件
3:初步推荐人选汇总表
人事处
2025年5月8日